最近在看三毛的书,说到三毛,你可能首先会想到的是《三毛流浪记》中的三毛吧,但我所说的三毛是一位台湾的女作家。三毛与《三毛流浪记》也并非毫无瓜葛,“三毛”这个笔名就是源于她在看了《三毛流浪记》后,深深喜欢上了《三毛流浪记》而诞生的,并且在后来她拜了有“三毛之父”之称的张乐平为干爹,她说:“三毛本来就是三毛之父的孩子。”
读万卷书,行万里路,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夙愿,在这个现实,喧嚣的社会中能做到其中一点的人已经很少,两点都做到的人更是少之又少,而三毛就是这少之又少的人中的一员。三毛自幼年时期就对书本表现出特别的爱好,五年级时就在看《红楼梦》,初中时期几乎看遍了市面上的世界名著。三毛的足迹更是遍及世界各地,她并不是特别喜欢旅行,只是喜欢经历不同的地方,经历不同的过程,就像一句广告说的那样:人生就像一场旅行,在乎的不是目的地,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,以及看风景的心情。我觉得,在乎的还有陪自己一起看风景的人吧。
我曾看过一张三毛的照片,令我很是震撼。照片上,三毛穿着一身破烂不堪的灰布衣服,至于是不是灰布,我不清楚,因为照片是黑白的。她如乞丐般坐在好似江南水乡的小屋街道中,一头散乱的长发,穿着一双破布鞋,双手手指交叉,松散地抱着膝盖,仰着头,与女作家的身份完全不相符。但我知道那并不是落魄,穷苦,那是真正的体验生活。
三毛对沙漠有着难以言喻的情愫,终于在1974年的四月中旬,她退掉了马德里的房子,来到了西属撒哈拉沙漠。而在这里,她与那个深眼高鼻荷西结婚了,虽然她嫁给了一个洋人,但她仍是一个完整的东方女性,并且开始了一段幸福甜蜜而充满艺术性的人生旅程。在她的《白手起家》中可以明显地看出,那个由她和荷西一起打造的“城堡”,被外国人惊叹为最美丽的沙漠家庭。有一次,她在撒哈拉威人的坟场里绕着走的时候,看见一个极老的撒哈拉威男人坐在坟边刻石头,而且刻得唯妙唯肖,她震惊的要昏过去了,蹲下来问他:“伟大的艺术家啊,你这些东西卖不卖?”但是因为语言不通,她拿了三个雕像,塞给那个男人一千块钱,就像得了宝贝一样往家跑,那个男人后来追上她,又塞给了她两个石像。她最喜欢的生日礼物不是什么玫瑰花,钻石戒指,荷西作为她的丈夫,在她生日那天,送她了一个她最喜欢的骆驼头骨,那是河西在沙漠中好不容易找到的一块比较完整的骆驼头骨。
或许是老天爷的羡慕嫉妒恨,1979年荷西在一次海底捕鱼时意外丧生,自那时起,三毛的文章不再充满欢笑喜乐,一下子变得“黑暗”起来,文字不再有笑容,代替的只是无尽的悲伤。她曾写道:有时候我们要对自己残忍一点,不能纵容自己的伤心失望:有时候我们要对自己深爱的人残忍一点,将对他们爱的记忆搁置。
三毛的一生是艺术的,因为她经历了很多,一生的特行卓立,不依常规,那是心灵的自由,对于生活在边边框框的生活中的我们来说,是难以企及的。更好的是,她遇到了懂她的荷西,这是异常幸运的。